居委会(居委会的人员构成和待遇)
资讯
2023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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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居委会,居委会的人员构成和待遇?
居民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5~9人组成。居委会的人员职务:居委会主任,居委会副主任,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,委员和办事人员的数量以社区的大小而定,如果社区比较小,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会身兼数职。待遇:目前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的工资待遇每月大约5500元左右,党支部副书记和居委会副主任每月工资待遇在5000元左右,其他委员待遇也在4000元以上,年终还有一定的绩效奖励。
2. 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区别?
一、性质不同
村委会: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
居委会: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
二、主要职责不同
村委会:
1、宣传贯彻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的政策,维护村民合法权益,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义务,发展文化教育,普及科技知识,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、互助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。
2、依照法律规定,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、和其他财产,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。
3、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,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,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。
4、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,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,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、承包经营户、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。
5、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。
6、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,兴修水利、道路等基础设施,指导村民建设住宅。
7、依法调解民间纠纷,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,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,要求和提出建议。
8、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,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、议定。
9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。
10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。
3. 居委会属于政府部门吗?
不是。
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是:
第⼀,性质不同。
居委会,也就是我们常提到的“社区居民委员会”,“社区居委会”,它是居民⾃我管理、⾃我教育、⾃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⾃治组织。
街道办事处,市(区)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受地⽅政府领导和委派,是我国乡级级别⾏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。
第⼆,等级不同。
街道办事处是乡镇⼀级的⾏政机构,⼀般在⽐较⼤的城市才有。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可设⽴多个居民委员会。
第三,组成⼈员不同。
居民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共五⾄九⼈组成。
街道办事处设主任⼀⼈,按照⼯作的繁简和管辖区域的⼤⼩,设⼲事若⼲⼈,在必要的时候,可以设副主任⼀⼈。
第四,管辖的职能范围也不同。
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⾃治组织,主要负责宣传国家法律政策,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,教育居民履⾏依法应尽的义务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⽂明建设活动;办理社区内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;调解居民间的纠纷,协助维护社会治安,协助⼈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各项⼯作;向⼈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、要求和提出建议。
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,在街道党⼯委的领导下,依据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⾏使⾏政管理职责,负责本辖区各项⾏政管理⼯作;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各项⼯作。除此之外,还要对居民委员会的⼯作给予指导、⽀持和帮助。
总⽽⾔之,居委会是群众性⾃治组织,街道办是政府的派出机构。
街道办事处下辖多个居民委员会,街道办对居委会的⼯作予以指导,居委会对街道办的⼯作予以协助,共同完成基层各项⼯作,各司其职,服务⼀⽅⼈民群众。
4. 居委会叫什么名?
社区居民委员会
简称“居委会”、“社区居委会”,“社区居民委员会”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、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“社区”的居民组织,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,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,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、镇非农业居民为主。
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,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
5. 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?
我国的社区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、不属于事业单位。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。居委会应积极履行管理职责、服务职责、教育职责、监督职责,受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监督。
补充:居委会性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(以下简称《组织法》)第二条规定:“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”。自《组织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,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,城市工作重心下移,各种名堂的“工作”进社区,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”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,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,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。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“法”外运转、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。
6. 办事处居委会社区三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?
办事处是城区政府派出机构;居委会的今天的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;社区是由居民共同生活地域划分,有同一自治组织管理的区域。
7. 居委会是个什么会?
居委会是一个社区的基层组织,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,具有参与、协调和监督社区事务的职能。居委会通常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组成,他们负责组织社区活动、维护社区环境、宣传政策和制定社区规章制度等工作。居委会可以发挥社区民主自治的作用,增加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参与感,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。同时,居委会也可以成为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加强政府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,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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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居委会,居委会的人员构成和待遇?
居民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5~9人组成。居委会的人员职务:居委会主任,居委会副主任,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,委员和办事人员的数量以社区的大小而定,如果社区比较小,居委会委员和办事人员会身兼数职。待遇:目前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的工资待遇每月大约5500元左右,党支部副书记和居委会副主任每月工资待遇在5000元左右,其他委员待遇也在4000元以上,年终还有一定的绩效奖励。
2. 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区别?
一、性质不同
村委会: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
居委会: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
二、主要职责不同
村委会:
1、宣传贯彻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的政策,维护村民合法权益,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义务,发展文化教育,普及科技知识,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、互助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。
2、依照法律规定,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、和其他财产,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。
3、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,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,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。
4、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,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,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,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、承包经营户、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。
5、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。
6、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,兴修水利、道路等基础设施,指导村民建设住宅。
7、依法调解民间纠纷,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,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,要求和提出建议。
8、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,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、议定。
9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。
10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。
3. 居委会属于政府部门吗?
不是。
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是:
第⼀,性质不同。
居委会,也就是我们常提到的“社区居民委员会”,“社区居委会”,它是居民⾃我管理、⾃我教育、⾃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⾃治组织。
街道办事处,市(区)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受地⽅政府领导和委派,是我国乡级级别⾏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。
第⼆,等级不同。
街道办事处是乡镇⼀级的⾏政机构,⼀般在⽐较⼤的城市才有。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可设⽴多个居民委员会。
第三,组成⼈员不同。
居民委员会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共五⾄九⼈组成。
街道办事处设主任⼀⼈,按照⼯作的繁简和管辖区域的⼤⼩,设⼲事若⼲⼈,在必要的时候,可以设副主任⼀⼈。
第四,管辖的职能范围也不同。
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⾃治组织,主要负责宣传国家法律政策,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,教育居民履⾏依法应尽的义务,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⽂明建设活动;办理社区内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;调解居民间的纠纷,协助维护社会治安,协助⼈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各项⼯作;向⼈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、要求和提出建议。
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,在街道党⼯委的领导下,依据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⾏使⾏政管理职责,负责本辖区各项⾏政管理⼯作;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各项⼯作。除此之外,还要对居民委员会的⼯作给予指导、⽀持和帮助。
总⽽⾔之,居委会是群众性⾃治组织,街道办是政府的派出机构。
街道办事处下辖多个居民委员会,街道办对居委会的⼯作予以指导,居委会对街道办的⼯作予以协助,共同完成基层各项⼯作,各司其职,服务⼀⽅⼈民群众。
4. 居委会叫什么名?
社区居民委员会
简称“居委会”、“社区居委会”,“社区居民委员会”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、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“社区”的居民组织,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,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,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、镇非农业居民为主。
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,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
5. 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?
我国的社区居委会属于自治组织、不属于事业单位。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。居委会应积极履行管理职责、服务职责、教育职责、监督职责,受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监督。
补充:居委会性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(以下简称《组织法》)第二条规定:“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”。自《组织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,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,城市工作重心下移,各种名堂的“工作”进社区,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”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,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,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。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“法”外运转、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。
6. 办事处居委会社区三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?
办事处是城区政府派出机构;居委会的今天的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;社区是由居民共同生活地域划分,有同一自治组织管理的区域。
7. 居委会是个什么会?
居委会是一个社区的基层组织,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,具有参与、协调和监督社区事务的职能。居委会通常由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组成,他们负责组织社区活动、维护社区环境、宣传政策和制定社区规章制度等工作。居委会可以发挥社区民主自治的作用,增加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参与感,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。同时,居委会也可以成为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加强政府和群众的联系和沟通,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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